山东推出十项药品监管改革措施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提升药品监管和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标志着该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进入新阶段。这若干政策为全省医药产业发展明确了方向,筑牢了制度基础。 审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作为全国首批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省份,山东将创新技术应用、重大工艺变更等事项的审评时限从20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提速幅度达70%。这个改革有效推动了省内药品生产企业提质增效,事项办理量稳居全国前列。 区域协同发展取得突破。山东成功纳入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服务范围,成为唯一辐射京津冀以外地区的省份。这让省内企业便捷享受国家级专业指导,推动了区域间标准互认和监管协同。 监管服务体系优化。省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正式成立,实现了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现场检查、体系核查等核心环节的集约化运行。山东在济南、烟台、菏泽三市设立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平均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让企业真正实现"就近办、便捷办、高效办"。 创新产品获批成效显著。通过建立重点产品服务库和跟踪服务机制,山东成功助力346个药物新产品获批上市,其中包括1类创新药瑞格列汀二甲双胍片、中药新药温经汤颗粒等。在放射性药品领域实现关键突破,指导企业取得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 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山东获批医疗器械检验资质2100余项、检测参数2万余项——综合检验能力稳居全国前三——覆盖人工智能、医用机器人、高端医学影像等创新领域。全国规模最大的可用性实验室已投入运行,在烟台市建成全国第四、省内唯一的放射性药品实验室。 对外开放合作成果丰硕。山东深化"走出去"战略,组织访问港澳、中亚、英德等地,签约合作项目26个,省内医药企业出口业绩稳步增长。同时推进"引进来"工作,成功吸引阿斯利康落户山东并完成投资8.86亿美元,此项目成为其在华单体投资最大项目。

药品监管的现代化需要更科学的制度、更专业的能力和更高效的服务,既要守护用药用械安全,也要为创新创造稳定可预期的环境;山东以改革实事为抓手探索可复制经验,既说明了安全底线,也展示了发展导向。面向未来,持续提升监管技术支撑、强化跨区域协同与风险治理,将有助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安全与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