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中楼的破产令给撤了,谁知道事情反转得这么快?

最近啊,2009年那会儿闹得沸沸扬扬的境外债务风波,好像是出了点新动静。吕中楼这哥们儿,以前可是山西煤炭圈的大佬,还有个博士学位呢,名字都上过福布斯富豪榜。结果这一两年他就从国内商界消失了。事情的起因还得往前倒推好几年。据说有个债权人拿着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判决,跑到香港法院申请要把吕中楼破产。这事儿跟一笔境外度假村的钱纠纷有关,大概折合七千万港币。债权人把判决登记好了,法律流程也走完了,今年4月香港法院就给他发了破产令。 谁知道事情反转得这么快。吕中楼这头赶紧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把那个破产令给撤了。香港高等法院审了之后发现重点不在这笔钱是不是真的欠,而是看法律程序合不合理。法院说债主那边在办破产令还有请求法院帮忙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没把该交代的信息都交出来。特别是想证明没办法直接把文件送到吕中楼手里的时候,债主没跟法官说全他手里到底有多少关于吕中楼行踪的线索。因为程序上有这么大的毛病,法院就把原来的破产令给撤了。 这案子其实把跨境追债里的麻烦事都给爆出来了。现在咱们国家对外开放这么厉害,老百姓和公司出去做生意的多了去了,钱上的纠纷自然也就多了。不同国家的法律判决能不能互相认可是个大问题,得靠严格的程序和国际合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走法律程序得讲良心。不管是欠钱的还是讨债的,打官司的时候都得规规矩矩的按规矩来。香港法院那种对程序正义死抠细节的做法,正好说明了法治精神是啥意思。 再说说吕中楼的老本行。他当年正是煤炭行业红火的时候活跃起来的,那段历史正好能反映出那时候能源市场的情况。现在我国经济结构在变,煤炭行业早就不是以前的样子了。市场上的老板们想赚钱还得学会管风险才行。 现在这事儿还没完呢。吕中楼自己说根本不欠这笔钱。以后怎么发展得看债权人还追不追,或者看双方能不能拿出更硬气的证据来说话。这次事情告诉咱们一个理儿:现在市场都全球化了,做生意的圈子大得很,风险也跟着变复杂了。不管你以前多风光或者多普通,出国做生意的时候心里都得有数,得守规矩、讲信用、怕法律。 最后我还想说咱们得想想办法怎么把跨境做生意的风险预警体系建起来,这样才能让开放型经济搞得更好。商海翻腾呢就要有法治的灯照亮方向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