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渔业主管部门获悉,闽江流域2025年度禁渔期管理工作已于3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这是福建省持续推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本次禁渔区域明确为闽江干流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江段,包括乌龙江在内的重要水域均纳入管控范围。
禁渔时段从3月1日零时延续至6月30日24时,为期整整四个月。
在此期间,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活动外,所有形式的捕捞作业一律禁止。
实施禁渔期制度是基于水生生物繁殖规律的科学决策。
每年3月至6月是闽江流域多数鱼类的产卵繁殖关键期,也是幼鱼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
近年来,受过度捕捞、水域污染等多重因素影响,闽江部分江段渔业资源呈现衰退趋势,部分传统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明显下降,水生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
通过设立禁渔期,让鱼类获得充足的繁殖生长时间,是恢复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
为确保禁渔制度落到实处,渔业主管部门要求所有布设在水中的渔具、网具必须在3月1日前自行收回。
对逾期未收回的渔具,渔业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拆除和清缴。
执法人员将加强水域巡查力度,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江段实施全天候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捕捞行为。
法律层面的震慑作用同样不可忽视。
依据渔业法相关规定,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甚至没收渔船。
若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方法,或情节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将依照刑法相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执法部门明确表示,对非法捕捞案件将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禁渔期制度的实施,不仅关乎当前的渔业资源保护,更着眼于流域生态系统的长远健康。
闽江作为福建省最大独立水系,承载着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其生态状况直接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
通过禁渔让水生生物休养生息,有助于恢复食物链完整性,改善水质环境,提升流域生态服务功能。
从长期看,健康的渔业资源将为沿岸渔民带来更稳定的收益,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各级政府部门也在积极探索配套措施,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建设人工鱼礁、修复水生植被等方式,多维度推进水域生态修复工程。
同时加强对渔民的政策宣传和技能培训,引导传统捕捞从业者转型发展生态渔业、休闲渔业等新业态,在保护生态前提下拓宽增收渠道。
闽江禁渔既是生态复苏的必要之举,更是检验现代环境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当"捕鱼人"转变为"护鱼人"的过程,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从刚性约束到自觉行动的深层次变革。
如何在保护与发展间寻求动态平衡,这道考题的答案将直接影响中国江河的未来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