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大家都在聊老雷组织的游轮DL那个活动,结果这事儿闹得挺大,昨天直接冲上热搜了。原本大家以为也就是内部的拼团出了点儿小问题,谁能想到短短几个小时,“赌博”这个词就出来了,连伊犁法院都特地发了个普法视频来解释。舆论一下子就从团里的矛盾升级成了到底犯没犯法。 老雷这事儿能判多重还真不好说,得看金额、证据和规模这三方面。他要是想喝个茶消消气,得先过三道坎:钱的数额够不够定刑;玩了多久、有多少车、持续了几个月;还有聊天记录、转账截图这些证据能不能连起来。简单点说,可能也就是喝一壶茶那么回事儿,不一定直接就进去坐牢了。 其实你细看游轮团的本质,它根本就不是个正经的消费团,而是个“移动的赌场”。老雷把魔兽世界里那个叫游轮DL的副本包装成了“团建包团”,看着是为了买装备拿坐骑,其实背地里全是拿人民币换游戏金币(上分),再把金币换现金(下分)的一套操作。在法律眼里,这一套拿虚拟东西当筹码、用真钱付账的玩法,本质上就是赌博,根本不是普通的游戏消费。 《刑法》里对这两种罪分得挺明白:赌博罪主要是聚众玩,侧重一个“玩”字;开设赌场罪就是长期开个场、提供工具和钱,侧重一个“营”字。老雷要是做到了组织好多人经常玩、提供换分通道还抽水、持续经营赚钱,那十有八九就会被认定成开设赌场罪,最高能判三年甚至还得加上洗钱的罪一起罚。 最高检以前通报过一个案例:电玩城老板默认黄牛在店里收积分,虽然不直接给现金退回去,但是放任兑换通道存在,最后还是被判了开设赌场罪。道理是一样的——游轮团的团长定规矩、给通道、长期抽水,跟线上的电玩城老板没什么两样。如果能证明这生意做得很稳当,刑期肯定比聚众赌博的六个月要长得多。 现在爆料说这团一周开几十车,每车好几十人。法律专家说啊,组织频率这么高、人数固定又多、赌资加起来够标准了,那就是“持续开设赌场”了。换句话说,“偶尔开一趟车”和“天天准时发车”,中间也就差了几周的数据统计罢了。再加上老雷粉丝不少,危害性也就跟着变大了。检察官在判刑的时候肯定会特别看重他作为公众人物在网上传播的负面示范作用。 最后说句大实话:游戏里的外挂和法律的红线就隔了一层纸那么薄。老雷这事儿给所有搞“虚拟财产加真钱交易”的模式都提了个醒:看着像是游戏漏洞的事儿,实际上可能早就犯法了。不管是大还是小,只要有上下分和抽水这一整条线在转着圈地收钱,就得赶紧自查整改;要是已经涉嫌犯罪了,唯一的活路就是主动去投案、把钱退了去争取宽大处理。毕竟啊,再豪华的虚拟游轮也得靠岸面对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