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听说没,2022年那个工程,某建筑公司干着呢,后来转包给陈某。陈某又把一部分活分包给了温某。然后张某还有其他19个工友,就跟着温某干活。结果到了2023年,发工资的时候就不对头了,说好的钱迟迟不到位。 张某他们追了好几次也没个结果,只好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给他们发工资合计187080元。可是某建筑公司不认账,说是他们已经把钱都付给分包单位了,跟张某他们没关系。 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听了双方的意见后觉得,某建筑公司这种转包分包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规定,违法分包的情况下,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得先把欠的工资给了工人。虽然某建筑公司说已经付钱了,但他们没按规矩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也没管好工资发放。法院最后驳回了某建筑公司的请求,判他们限期支付张某等19人工资187080元。 法官也提醒说,工程总承包单位不能乱转包分包给没资格的人,要是欠了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单位就得负连带责任。 这事还被南方工报的记者徐亚辉和通讯员谢伟鑫写了出来,责编是孙科琳,二审是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