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开了个新闻通气会,解释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的那个文件。这个文件是关于怎么管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的。我在会上听到,政府给托育机构定了一些规矩,主要是为了让家长花的钱更明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不光有公办的,还有私人办的,还有幼儿园里开的托班,这些都得把收费标准贴出来,让大家监督。要是目录清单上没有的项目,机构就不能乱收。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杨丽说了,基本服务费比如保育费和住宿费,政府会给个指导价,其他像伙食费、材料费这些就让市场自己定。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里的托班,收费标准就参照幼儿园的规定来。 在退费这块,规定也很清楚。公办和私人办的托育机构可以按月收保育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退费的时候,保育费和住宿费按月份退,伙食费就按剩下的天数算。幼儿园那边就按月或按学期收费,不能跨学期预收,退费的时候也按幼儿园的规矩来。 杨丽还提了几条具体的要求:第一个就是考虑到照顾的是3岁以下的孩子,各地可以根据班型或者服务内容定不同的价格;第二个是让机构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自己定价格,一年之内不能随便改;第三个就是把收费和退费的事儿都规矩好。 那这东西到底能不能让大家“托得起”呢?杨丽介绍说,我们省的普惠托育机构是按一个办法认定的,也会给补助。认定标准里提到了一个比例,就是没出台指导价的时候,收费标准不能超过所在区县城镇居民上年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到70%。政府出台指导价以后就得按那个来。这次通知出台后范围更清楚了,不光有公办的还有拿了政府补贴的社会机构和幼儿园托班。 接下来就是怎么申请认定的问题了。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曾伟说,认定是自愿随时申请的。只要觉得自己符合条件的机构,就可以向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申请。部门会审核查验他们的资质和条件等情况,审核通过公示没异议就认定了。 被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后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曾伟说会按在托人数和在托月数给补助,每人每月给200元运营补助用于日常运转。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