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猫咪未曾走失,高价寻宠引发退款纠纷 2月21日晚,上海市民陈女士带猫到朋友办公室,发现猫咪不见后,因窗户开着便判断猫咪已跳窗走失;当晚7时至次日凌晨1时,她在办公室周边反复搜寻,一无所获。 22日清晨6时,陈女士通过社交平台找到一家自称专业寻宠的团队。对方给出8800元至48000元不等服务套餐,陈女士选择了8800元的"单犬双人套餐",先付1000元定金,开始搜寻前又被要求付清7800元尾款。 当日8时,寻宠团队开始在办公区域及周边搜寻。然而到10时30分,物业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桌下听到猫咪挠门声——猫咪从未离开过房间。 二、争议焦点:服务质量存疑,合同条款漏洞明显 猫咪找到后,陈女士联系寻宠团队,提出退还7800元尾款、以1000元定金作为人工费的方案,遭到拒绝。对方援引合同中"按结果收费"条款,认为猫咪已找到,费用应全额收取。 陈女士对此提出质疑。她表示,搜寻过程中团队并未提供实质帮助:一名人员自称刚入行,另一名带犬人员在小区内漫无目的地游走,连在场保安都对其是否认真寻找产生疑问;搜寻犬排便后也未及时清理,服务表现与收费严重不符。 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同样是纠纷的核心。据陈女士介绍,合同将"找到宠物"定义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找到宠物"均视为完成服务,也就是说,即便猫咪是由他人发现,寻宠团队也可主张全额收费。合同还规定委托期间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继续压缩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 三、法律分析:有没有尽职,是判定违约的关键 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就此事作出解读。他指出,判断寻宠团队是否违约,核心在于两点:团队是否在猫咪实际所在区域进行了有效搜寻;猫咪被发现与团队的搜寻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联。 崔武律师认为,若团队在搜寻过程中未对室内区域认真排查,其行为与猫咪被发现之间便不存在因果关系,无权以"结果"为由主张全额收费。若存在敷衍了事、坐享其成的情形,应认定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退款。 此案也暴露出寻宠服务合同的设计缺陷。"按结果收费"本是常见的计费模式,但若对"结果"缺乏明确界定,很容易成为经营者规避责任的工具,损害消费者权益。 四、行业背景:宠物市场快速扩张,监管跟不上节奏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养宠数量持续增长,寻宠、寄养、医疗、美容等细分服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但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行业整体准入门槛偏低,服务标准缺失,监管机制尚不完善。 部分寻宠团队借助社交平台快速获客,利用宠物主人的焦虑情绪推动成交,诱导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仓促签约、高额付款。这类经营模式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面临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的困境。 目前,陈女士已依警方建议在支付平台对涉及的订单提起举报,申请冻结涉案款项,并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追偿损失。涉事寻宠团队表示正在与当事人协商,但截至发稿时,双方尚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