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县(市)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将探索因地制宜的全面振兴新路径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既有样板突破,也有面上推广的路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治理体系建设。山东5县(市)的入选,说明了对山东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先行示范的期待。 当前乡村振兴进入深化阶段,面临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振兴转变的任务。一些地区产业链条短、融合度不高,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动力需要增强。同时,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仍存在短板,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的配置效率也有待提高。 示范县创建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本质是推动资源要素向关键环节集中。山东入选的5县覆盖平原与丘陵山区等不同类型,具备探索多样化模式的基础。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山东农产品供给能力强、县域产业基础好、流通体系相对完善,近年来在高标准农田、农业科技、乡村建设各上持续推进,为示范创建提供了现实支撑。通过示范县建设形成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和项目路径,能更有效地破解共性难题、放大政策效应。 示范县创建的意义不仅于"名单效应",更在于工作导向与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一上,倒逼县域把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系统工程,推动产业、建设、治理、生态、科技、改革协同发力——避免单点突破。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政策、资金、项目向重点区域集聚,形成财政、金融、社会资本多元投入格局。同时,示范县组织体系、项目管理、绩效评估上更强调可量化、可比较,能带动周边地区对标提升。 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创建单位需锚定"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明确定位与主攻方向。 一是以产业振兴增强内生动力。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品牌培育,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与抗风险能力。 二是以乡村建设提升生活品质。推进道路、水利、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让现代生活条件农村更加可及。 三是以乡村治理夯实稳定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事务协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与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以生态环保守牢底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县域落地。 五是以科技创新与改革激活要素。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完善农村改革中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共同发展。 六是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合力。在用地上,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建设用地,盘活闲置资源;人才上,完善引育留用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到乡村创新创业;投入上,引导财政、金融与社会资本协同发力。 从全国看,示范县创建有望不同类型地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经验,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方法论。对山东而言,5县(市)的入选既是机遇也是责任。若能在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均衡、要素配置和治理能力等上形成标志性成果,将带动更大范围县域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协同发展。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既是战术抓手也是战略布局。当83个示范县在全国版图上点亮创新实践,"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愿景将获得更坚实的支撑。这场关乎亿万农民福祉的事业,正在县域经济中书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