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河南省医保局近日公布《河南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这个人口大省的医保制度改革迈入新阶段。
该方案明确提出,我省今年启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计划到2029年基本实现全省统筹,这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是指将医保统筹层次从地市提升至省级统一管理。
当前,我国医保制度主要在地市层面进行统筹,这种分散管理模式虽然便于因地制宜,但也存在医保资源配置不均、基金互助共济能力不足等问题。
推进省级统筹,有利于整合全省医保资源,实现基金的高效利用,增强制度的抗风险能力,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病有所医"。
河南作为全国人口最多的省份之一,医保参保人数众多,推进省级统筹面临的任务更加复杂。
为此,方案采取了稳妥有序的推进策略。
根据实施方案,改革将分三个阶段进行:2026年底前启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按照"先职工后居民"的分步实施步骤;2027年底前全面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2028年底前制定居民医保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2029年底前全面推进居民医保省级统筹。
这种循序渐进的安排,既保证了改革的稳定性,也为各地适应新制度留出了充分的过渡期。
统一是省级统筹的核心内容。
方案提出,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将实现七个方面的统一:统一参保范围,职工医保覆盖省域内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覆盖城乡居民;统一职工医保筹资政策,建立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保障,参保人员自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待遇;统一居民医保政策,确保全省参保人员享受相同的保障水平;统一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和集中带量采购管理。
在待遇保障方面,方案明确了统一的缴费年限要求。
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累计30年、女职工累计25年,省内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公平性,也考虑到了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
同时,参保人员在省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互认,这意味着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时,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
为了防范基金风险,方案建立了省级调剂机制。
省级调剂金分为基础调剂金和风险调剂金两部分。
基础调剂金用于各地事前的基金收入调剂,风险调剂金用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临时性基金缺口。
这一机制充分考虑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差异,既保证了基金的稳定运行,也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原则。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
方案提出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统一全省付费政策和技术标准。
同时,省级层面将统一组织开展地方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善采购规则和执行监测。
这些措施有利于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
目前,该实施方案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3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普通信件提出意见建议,这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民主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汇聚各方智慧,完善改革方案。
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牵动筹资、待遇、支付、价格、采购与基金安全等多重机制,也关系到群众对公平可及医疗保障的稳定预期。
河南以时间表和任务图推进改革,体现了以制度集成提升治理效能的改革取向。
随着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入和配套政策的完善,如何在“统一规则”与“因地制宜”之间把握尺度、在“提升保障”与“基金可持续”之间形成动态平衡,将成为检验省级统筹成色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