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跑到云雾镇的某村,去审理罗某放火的案子。这个案子主要是要告诉村民们,随便点个打火机可能会酿成大祸。罗某平时养牛,他想把山坡烧了,让来年长点嫩草放牛更方便。有天他带着打火机来到荒坡下面,把一笼巴芒草点燃就走了。当时天气干燥又刮大风,火势一下就失控了,烧了346.9亩地。罗某在法庭上承认了放火的事。最后法院判他3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法官讲法律的时候说,放火和失火不一样。失火是因为不小心大意,有时候还能原谅;放火是明明知道还去做,必须严惩。这次事件的来源有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应急管理报社融媒体工作部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