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市场监管部门紧急预警:企业年报申报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日益完善。

然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可乘之机。

记者从宁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近期该地区出现多起以企业年度报告申报为幌子的诈骗案件,不法分子通过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伪造官方平台等手段,向经营主体实施诈骗活动,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诈骗手段呈现多样化特征。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梳理,不法分子主要采取四类作案方式。

其一,直接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经营主体,声称需要补报年度报告或进行信用修复,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其二,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制作虚假年度报告入口或伪造"企业年报申报平台""信用修复中心"等网站,诱导企业点击并填写信息,进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等敏感个人信息。

其三,发送包含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引诱经营主体点击后在虚假交易平台输入银行卡信息并支付费用。

其四,以快递到付的方式邮寄虚假《企业年检公告》,声称年检过期需要补检并缴纳费用。

此外,还有自称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不法分子主动联系企业,以代办年报申报为由签订协议并收取费用。

这些诈骗活动之所以屡屡得手,根本原因在于部分经营主体对政策规定理解不足,同时对陌生信息的辨别能力有限。

许多小微企业经营者因为工作繁忙,对年度报告申报程序不够了解,面对所谓"官方通知"时容易放松警惕。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心理漏洞,通过伪造政府部门的身份和相关文件,制造紧迫感,迫使企业在仓促中做出错误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诈骗对市场秩序和企业权益造成了双重伤害。

一方面,企业因被骗而蒙受经济损失,甚至因此影响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不法分子骗取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后续的诈骗活动,造成信息泄露的连锁风险。

这不仅损害了个别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不利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宁夏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积极的防范措施。

该厅明确指出,所有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完全免费,不存在任何费用。

无论是"中介服务费""加急处理费"还是"信用修复费",都属于诈骗行为。

监管部门建议经营主体遇到任何疑问,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同时,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不向陌生人泄露企业及个人信息,不向非官方账户转账汇款。

从长远来看,防范此类诈骗需要形成多层次的防护体系。

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发布权威信息,让经营主体能够便捷地获取准确的政策指导。

同时,应加强与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对诈骗线索及时预警和打击。

此外,行业协会和商会也可以发挥桥梁作用,向会员企业宣传相关知识,提升整体防范意识。

年报公示是经营主体依法履责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

面对以“年报”“修复”名义翻新的诈骗套路,既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强化提示与打击力度,也需要经营主体增强规则意识与安全意识,做到凡涉转账先核实、凡涉链接先辨别、凡涉信息先保护。

守住“不付费、不泄密、不轻信”的底线,才能让合规经营更踏实、让市场运行更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