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把双刃剑,关键在于如何运用。
在广袤的基层农村,村干部掌握着集体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本应用于谋划村民福祉、推动乡村发展。
然而,极少数村干部却背离初心,将手中的权力沦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打起了损害集体利益的"小算盘"。
眉山市仁寿县新店镇的案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镇纪委干部在例行监督检查中,揭露了隐藏在村集体项目中的腐败行为:村干部在考勤台账上做起了文章,虚报工时、套取资金,直接侵蚀了本应用于村庄发展的项目资金。
这不是孤立事件。
类似的违纪现象在基层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村干部违规占用良田搭建个人产业设施,有的在集体项目分配中暗箱操作,有的挪作他用村级资金。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腐败行为,看似"小打小闹"的权力滥用,却直接关系到村民最切身的利益。
从本质上看,基层微腐败的产生有其深层原因。
一方面,村干部处于权力运行的末端,距离监督相对较远,一些人心存侥幸,以为"村里的事"难以被发现。
另一方面,少数村干部廉政意识淡薄,对权力的性质和界限认识不足,将集体权力视为私产。
此外,一些地方的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给了违纪者可乘之机。
这些微腐败的危害不容小觑。
从直接层面看,侵占良田损害的是村民的基本生计,挪用项目资金削弱的是乡村发展的物质基础。
从深层影响看,村干部的失信行为严重伤害群众信任,破坏乡村治理的基础,动摇乡村振兴的根基。
当村民看到集体资源被侵占、项目资金被蚕食,对村干部的信心就会动摇,对集体事业的参与度就会下降,这直接制约了乡村振兴的推进。
对此,纪检监察机关的态度始终鲜明坚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监督力量向基层下沉,建立完善的问题线索发现机制,畅通群众反映渠道,确保每一起违纪行为都不逃脱法纪的制裁。
无论问题规模大小,无论涉及金额多少,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这是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体现。
与此同时,治理基层微腐败需要多管齐下。
一要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让村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村级事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让村民成为权力的有效监督者。
二要强化廉政教育,提高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让他们认识到权力的责任性和神圣性。
三要完善制度规范,通过制度创新堵住权力运行的漏洞,减少违纪的可能性。
四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村民举报违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
当前,乡村振兴已成为国家重大战略。
基层微腐败的存在不仅侵害群众利益,更是对乡村振兴的直接威胁。
随着监督力度的加强和制度的完善,那些曾经"算计"的村干部最终都会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代价。
同时,越来越多的村干部在高压态势和制度约束下,会更加谨慎地对待权力,更加自觉地为民服务。
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不大,却连接着千家万户的利益冷暖。
把集体“家底”当成个人“算盘”,最终算掉的是民心、算输的是前途。
唯有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落实到细处,把公开透明贯穿全过程,才能守住耕地红线与资金底线,夯实乡村振兴的根基,让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期待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