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优化,一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的劳动者,临近退休时遇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难题。为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近期更明确了认定标准与补缴规则,为符合条件的临时工开通补缴渠道。
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需要兼顾保障力度与规则边界。对符合条件的群众,依法确认工龄、规范补缴衔接,是对劳动贡献的回应;对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坚持证据标准与程序要求——则是对制度公平的维护。把“事实用工”纳入“法定规则”,让每项权益都能核验、可追溯,养老保障才能更稳、更公正、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