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开了6年,再去做年检的时候,居然成了“问题车”,这事听着是不是挺让人闹心

大家都知道,车开了6年,再去做年检的时候,居然成了“问题车”,这事听着是不是挺让人闹心的?今天咱们就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边找来一个真实的案例,和鹏法君一起聊聊这事到底该咋算。时间拉回到2019年4月,佟某在A汽车销售公司买了辆小轿车,花了46万多块钱,双方签了合同。到了5月份,车顺利办好了注册登记。销售那边就把车和机动车行驶证交给了佟某,当时行驶证上的照片和车的样子是完全一样的。可是到了2025年5月,佟某第一次去办年检时,车管所系统里的备案照片跟实车以及行驶证上的都不一样了,这让她没法过关。佟某马上联系了A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对方给出了两个解决办法:要么帮她走“特殊渠道”通过年检;要么让她自己把车改成原厂的样子,但修配件的钱得她自己掏腰包。 佟某听了以后全都不同意。她觉得A公司在卖车的时候根本没把实情说清楚,存在明显的过错,简直就是在欺诈。于是她就把A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钱46万,还要赔偿一倍的损失。 A公司那边反驳说:我们已经按照合同给了车,也帮忙办好了过户手续;再说了车是你让我们改的,你早就该知道备案照片和实际不一样了;而且你想解除合同已经超过时间了。 法院受理后发现: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登记照片、行驶证照片和实车不一样,导致没法年检这事儿算不算根本违约。 从双方提交的付款凭证、发票、行驶证、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还有改装前后的照片来看:大家都承认车是改过的。 A公司作为专业的车商,在卖改装车和帮上牌的时候,没有把改装后可能过不了年检的风险告诉清楚佟某。 这种没尽到告知义务的做法,明显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不过虽然这确实影响了佟某开车,但可以通过恢复原厂外观来解决年检问题。 也就是说:A公司的违约还没到让合同没办法实现的地步,所以不算是根本违约。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说:一方没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损失的,得补救或者赔偿。 A公司因为违约让佟某多花了钱还影响用车。结合车的使用时间、修车费用还有公司的错多大,法院最后判给佟某赔偿80000元。 所以法院就判A公司赔8万给佟某,其他诉求都不支持。 判决生效了以后鹏法君给大伙儿提个醒:年检主要是看车符不符合原厂安全标准。 任何没批准的改装项目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年检肯定过不去。 生活中这种因为改装导致的年检麻烦也时有发生。 这个案子里A公司没把风险说全导致损失发生。 消费者买改装车得小心点,让销售方把改装内容、合不合法、能不能年检和以后怎么用这些都说清楚。 拿到车的时候也要核对登记信息和实车是不是一致有问题赶紧提意见还得留证据。 汽车企业也得讲诚信主动把信息说透别让信息不对等出纠纷;在帮别人办手续的时候也得走正规路子备案别惹麻烦。 那种说能通过“特殊渠道”让改装车过检的话可千万别信那可能是犯法的。 如果真要改车一定要选合法的项目赶紧备案登记好。 最后再给大家说两个法律条文(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