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在咱们国家,这可是个有法律底子的事儿。法律把赡养的义务给明明白白地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里,就像给成年人颁了个“必答题”的任务卡。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随便找理由推脱,更不能把这事儿搞成“可选项”。既然是义务,那就得把这事儿当成一场必须跑赢的长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给这事儿定了调子,成年子女必须给父母养老送终。这是国家大法定下的规矩,谁都动不了。接下来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又把这六条“考题”给拆了出来。不管是儿子女儿,还是儿媳妇、女婿,只要是法律上认定的赡养人,这几道题全都得及格。经济上得管吃管住管医,生活上洗衣做饭这些活儿亲自上阵干,精神上得多回家看看聊天,生病住院了费用全包,还不能让老人住在危房里或者穷酸的地方,还要照顾老人的宗教民族习惯和脆弱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也在强调这事儿,亲子连环责任也是法律定下来的规矩。如果父母不在了或者没能力养孩子,有负担能力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得接着带;反过来也是一样。这就是亲情链上的纽带啊。 最厉害的就是刑法这条红线了。如果谁拒绝赡养,这就构成了遗弃罪,严重的话还得坐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说得很清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说了不能拿放弃继承权当借口不养老人。想不养还不想继承财产?法律可不会答应这种算盘。 赡养费怎么算?法院也是有一套严格标准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生病的治疗费、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住房租金维修费、必要的精神消费还有保险金这六类费用都得算进去。标准是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老人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来定的。 想拿这张“及格证”,还得做好四件事:房子不能折腾老人得住安稳;劳动不能压榨体力干不了的活儿不能让老人干;婚姻不能干涉老人离婚再婚自由;态度上还要尊重老人多给点关怀。 法律这东西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是咱们温暖的归宿。把它当成不得不做的任务亲情就淡了;当成想给老人的礼物晚年才真亮堂。记住今天你怎么对爸妈,明天孩子也会怎么对你;法律不会缺席良知也不会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