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擅自赠送"恋人"黄金手镯被判全额返还:法院认定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

一起涉及婚姻伦理与财产权益的典型案例辽宁锦州尘埃落定。该案聚焦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非婚恋对象,该赠与行为应如何认定效力。案件起于2025年7月,1972年出生的王某伟在棋牌室结识1990年出生的周某时,刻意隐瞒已婚事实并与其建立恋爱关系。次月,王某伟动用夫妻共同存款为周某购买贵重金饰,由此引发后续诉讼争议。司法机关审理认为,本案具有两上的违法性:其一,王某伟未征得配偶同意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违反《民法典》第1062条关于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的规定;其二,该赠与建立破坏婚姻关系的不正当交往基础上,直接违反《民法典》第1043条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强制性规定。不容忽视的是二审法院的裁判要旨。合议庭明确指出,此类带有特定目的的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自始无效,不适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补正的对应的规则。对于周某提出的“部分返还”抗辩,法院从法律因果关系角度予以否定:受赠人是否知情,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判断,这与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第14号指导案例确立的裁判思路一致。本案判决具有一定示范意义:一上,依法保障合法婚姻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对以经济方式维系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形成警示;同时,也体现司法对公序良俗的维护。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全国类似案件年均增长率达17%,本案裁判为同类纠纷提供了较为清晰的处理路径。法律界人士认为,随着《民法典》适用的不断深入,婚姻家庭领域新型纠纷的裁判规则正在更明晰。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纲要提出,对于涉及违反忠诚义务的财产处置行为,应建立“绝对无效+全额返还”的处理机制,此导向既回应社会伦理期待,也契合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判决表明,婚姻关系中的忠实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违反该义务的行为,包括在隐瞒婚姻状况情况下实施的财产赠与,都可能被依法否定并承担相应后果。此裁判取向既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也守住家庭财产安全底线,对弘扬诚实守法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