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 首付比例15%政策延至2026年底 支持刚需与改善性住房需求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7日召开政策发布会,宣布自2026年1月起优化调整五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居民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这是该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首付款比例政策持续发力。

沈阳市将2024年11月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15%的政策适用期限向后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这一政策的延续,进一步降低了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使更多刚需购房家庭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购房梦想。

与传统20%的首付要求相比,15%的比例标准显著提升了购房的可及性,对扩大有效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套数认定标准更趋灵活。

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沈阳市将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贷款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市场中存在的多次改善住房需求,打破了原有的限制性条款,为改善性购房者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

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激活存量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合理流动。

商转公贷款门槛显著降低。

沈阳市放宽了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条件,取消了对原商贷已偿还年限的限制要求。

这一突破性举措解决了特殊群体在住房融资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使更多非传统就业形式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公积金政策红利。

同时,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由房屋价格的60%提高至80%,进一步扩大了商转公贷款的覆盖范围和额度,有利于引导商业贷款向公积金贷款的合理转换。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价值,在于以相对稳定、可负担的金融安排,托举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并促进住房梯度消费。

沈阳对贷款政策进行系统优化,释放出稳定预期、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的明确信号。

下一步,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仍需依托规范透明的执行机制和持续完善的配套服务,在稳与进之间把握好尺度,让制度红利更精准、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缴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