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院士被除名的事儿给说开了,咱先把时间线捋顺了。其实,2026年3月14号那天,中国工程院官网上的“院士队伍”一栏刚一更新,吴曼青和赵宪庚这两位院士的信息就悄悄没了,这事儿在学术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咱们不妨借着这个机会,把《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与退出管理办法》这些制度文件拿出来翻一翻,看看两院院士到底是怎么退出的。 研究下来你就会发现,这种除名其实挺常见的,主要是学术共同体为了维护脸面、加强责任才搞的一套规矩。说白了就是那些学术造假、犯法的、不讲道德的,或者是自己主动不想当了的人,都会面临这个局面。现在科研诚信搞得越来越严了,这种退出机制也在慢慢变,不再是过去那种给你颁个奖章就一劳永逸的“终身荣誉”,而是变成了像咱们上大学拿奖学金那样要年年考、年年评的“动态管理”,这也正好说明了国家现在对科技界那一套“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治理要求。 回到这次的事件本身来看看:从2026年开始到现在,金东寒、罗琦、刘仓理、吴曼青还有赵宪庚这些人的页面都打不开了。你可能会纳闷为啥没见着官方的公告呢?其实很简单,工程院或者科学院那边压根就没发通知,只是在后台偷偷把他们的信息删了而已。这算是延续了最近几年那种“低调处理、避免炒作”的老习惯了。 再来讲讲制度是怎么规定的:哪怕是院士也不是“终身保险”。根据2022年改的那个办法第七章说的一清二楚,只要你有下面这几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可以被劝退或者撤销称号:一是干了学术造假的坏事儿且查出来了;二是触犯了法律被判刑了;三是严重违背了科学道德或者社会公德弄得影响很坏;四是自己主动说不干了。 中国科学院那边的章程虽然叫第二十一条,但说的其实也是一个道理。这里有个细节得提一下:“撤销”这一步可是要全体院士投票才能通过的,程序那是相当的严格。 再看看以前的老黄历:2020年12月8日那阵子新华社发了个消息说,“中国工程院决定把李宁的院士称号给撤了”。为啥这么干?因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下来了,判他犯贪污罪坐十年牢。这可是自1994年两院院士制度建立以来的头一回。 不过也有个特殊的例子:王振义那个院士是2021年主动给中科院写信说他不想领钱了也不想去评审活动了。不过他没说自己不干了这事儿官方也没除名他,只是把他的津贴待遇给调整了一下。 再说国家治理这事儿:以前大家都觉得当上院士就是到顶了,有了这层光环一辈子都光彩着呢。可现在科技是真的深入到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里了(比如能源、医疗、基建),院士说话的分量重了好几倍。所以国家现在强调的是“院士不仅是个称号还是个责任”。 工程院和中科院这两年一直在推那种从进校门到走校门的全周期管理模式——进来的门槛严一点、中间盯着点、出去的通道通一点。除名机制就是这套管理理念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这么做既能保住这群人的面子也能给其他人敲个警钟:头顶着那顶桂冠的时候脚下得踩着戒尺才行。 说到底这事儿看着是个人不地道惹的祸根子上其实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咱们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路上想要让荣誉和责任成正比权威得跟操守相匹配才行。 以后啊随着那些联合惩戒的规矩越来越完善以后院士退出这种事儿估计会变得更常见更规范了。这可算不上是对院士制度的贬低反倒是对它那股严肃性和神圣性的最高捍卫——因为真正的科学殿堂里是容不下任何一粒玷污真理的灰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