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深化立审执一体协同促执前化解 自动履行率提升带动胜诉权益加速兑现

司法权益的有效兑现是衡量司法制度运行质效的重要标尺。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区法院系统正在加快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的协调配合,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使越来越多的胜诉当事人选择主动履行,提升了司法权益的兑现效率。 问题的症结在于传统诉讼模式中,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相对独立,信息流通不畅,导致部分案件虽然生效判决已作出,但当事人履行意愿不足,最终进入执行程序。这不仅增加了法院的执行压力,也延长了权益人获得救济的时间。为破解这个难题,广西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引,建立了"信息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明确各环节职责清单,推动三个部门形成有机整体。 在审判阶段,广西法院将自动履行作为兑现胜诉权益的首选路径,强化前端办案质量。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展履行风险评估,对具备履行能力的当事人通过信用告知、判后提示等方式进行引导。特别是利用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将"能调则调、调必促履"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法官主导调解、专业调解力量参与、多部门协同配合,既解决纠纷本身,又同步消除当事人的履行顾虑和现实障碍。广西高院民二庭庭长曾越凡介绍,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审判部门提前对接执行措施,确保"协议一签、履行可期"。 在执行阶段,广西法院推行随案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或督促履行通知,审判与执行部门联动处理重大案件,强化判后、执前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采取"活封活扣"方式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2025年广西法院共新收保全案件17.28万件,同比上升22.77%,为后续执行和调解和解打下坚实基础,有效防止恶意逃废债行为。广西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永明表示,这一做法既保护了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也给被执行人以履行的机会和压力。 立审执衔接机制的完善已初见成效。2025年,广西法院在新收民事一审案件数同比增长26.63%的情况下,首次执行案件同比仅增长5.34%,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这组数据充分说明,随着案件在审判阶段自动履行率的提升,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比例在持续下降,司法权益兑现的效率明显提升。 各地法院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审执会商制度,运用司法建议助推涉判项不明执行异议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0%;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开展"先行调解加赋强公证"作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项,2025年办理此类案件881件,自动履行率达94.10%;天等县人民法院针对调解书设置模糊等问题向审判部门提出执行建议,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执行建议。这些创新举措为全区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广西法院的这诸多改革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高级中学副校长黄花春表示,希望法院采取更多措施促使当事人在判决或调解生效后主动履行,尽快兑现胜诉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广西法院的实践表明,提升司法效能需要制度创新与科技应用相结合。随着立审执衔接机制的完善,不仅降低了维权成本,也促进了社会诚信建设。该改革为优化法治环境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