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里骂人被判赔2000元精神损失费

和平法院最近处理了一起因为微信群里骂人的案子,把刘某给判了。起因是张某跟刘某同住一个公寓,两个人因为选物业小组闹矛盾。刘某在业主群里发了好几条语音,骂张某的职业和人品。围观的人很多,张某就把这件事报了警。警察给刘某开了罚单。张某觉得精神上受了伤,就去法院告了刘某,要他道歉赔钱。 法院审理后觉得,刘某在公开群里用侮辱性的话攻击张某,把他的名声搞坏了,这就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法院判刘某必须在群里连续三天公开道歉,还得赔张某2000元精神损失费。这个判决已经生效,刘某也按要求把钱赔了,也道了歉。 法官提醒大家,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手机、微博这些社交平台虽然是虚拟空间,但法律也能管得着。在网上骂人、诽谤别人都是犯法的,轻者会被罚款或拘留,重者还要赔钱甚至坐牢。如果遇到这种事,先把聊天记录截图或者录屏保存好证据。然后去找平台投诉或者报警,让他们把那些骂人信息删掉。如果这些办法不管用就去法院起诉。记住:遇到网暴千万别沉默,早点行动才能减少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伤害别人的名誉权。网络不是私人垃圾桶也不是法外之地。 每一次乱发脾气乱骂人的时候都在给别人的生活留下污点;每一次理性说话都在为这个清朗的网络空间做贡献。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要随便乱按键盘,这样才能让键盘回归打字工具的本来面目而不是伤人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