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个商业地产项目最近闹出了一场大动静,一个购物中心跟入驻的品牌方因为租赁合同扯皮,两边说法不一,矛盾越来越深,这事儿让大家不得不重新琢磨琢磨商业租赁的模式和业态调整的策略。 据了解,购物中心是觉得品牌方一直没达到约定的业绩标准,也没交提成租金,就擅自采取了封闭门店、不让人进的强硬手段,还准备重新招人了。品牌方可不乐意了,说购物中心事先没商量,而且以前也碰到过这种事,是政府部门给协调解决的。品牌方还强调,以前做生意的时候商场也没说租金有问题,再说那地方客流量本来就少,商场当初说的那些服务都没做到位。 两边对合同里的条款理解和执行上差得太远了,本来商量商量还能解决,结果升级到了现场对峙的程度。 有人分析说,这次纠纷其实是商业地产运营方在市场竞争激烈、消费习惯变了之后,不得不进行业态调整带来的压力。一方面,商场得引进新品牌、把摊位摆好点来吸引人赚钱;另一方面,老一套的“固定租金+提成”模式,要是生意不好业绩波动大,很容易因为怎么算提成闹起纠纷。 大家用的都是格式合同,但对于怎么算业绩标准、提成啥时候给这些细节规定得不太清楚,留下了不少模糊地带。再说了,当初品牌方进商场的时候往往能拿到优惠政策和运营上的帮忙,可现在商场定位变了或者来了新竞争者,以前那种合作基础就难保了。这次事件里的品牌方说他们是在商场招不到人的时候被请进去的,当初商场投了不少资源支持他们运营。结果现在客流稍微好了点,商场就想把他们赶走。这也反映出一个难题:长期合作的利益和短期的调整怎么平衡。 这种纠纷不光把双方的关系搞坏了,还可能伤了商场的名声和品牌方的生意策略。对于购物中心来说,突然动手抓人可能会让其他租户觉得不靠谱;对品牌方来说,店突然关门可能会断供断货、客户流失还会损失钱。现在品牌方已经说要走法律程序维权了,购物中心还在那喊自己的做法符合合同约定。 以前别的地方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大多数是靠政府调解或者打官司解决的。不过这次闹得特别凶。 为了避免再出这种乱子,业内人士建议以后的商业租赁合同得把业绩标准、怎么交钱、出了问题咋解决这些都写清楚点,别让人钻空子。商场在搞业态调整之前最好先跟租户好好商量商量,能不能协商解约或者大家一起换种方式过渡一下,少用那种强制性的手段去干扰两边的运营。监管部门也可以多做点实事儿,比如指导行业弄个规矩、搭建个平台帮着调解纠纷。 品牌方在签合同前也得好好琢磨琢磨商场的定位和客流量潜力,别只盯着眼前的优惠就把以后的风险给忘了。 未来看,消费市场在复苏的同时竞争也在加剧,商业地产的业态调整会变得很常见。购物中心得在赚钱和维护好品牌生态之间找个平衡点,用大数据管理和动态的租金模型来提高管理的灵活性。品牌方也得跟上市场的变化脚步,靠创新产品和做好场景体验来增强抗风险能力。 以后双方或许能试试更开放的合作模式,比如租金跟业绩直接挂钩、联合做营销资源共享等方式。只有大家都讲诚信、守规矩、好好沟通协作才能推动商业生态健康发展。这次纠纷虽然只是个例但也说明了问题:市场变了业态也得变。 在消费升级和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购物中心和品牌方既是合作伙伴又是调整中的博弈方。只有在契约精神的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加强沟通才能把冲突变成机会共同推动商业生态向好发展。 这件事也给全行业提了个醒:不管市场怎么变尊重合同、诚信合作永远是商业文明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