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的民政工作成果;五年来,该省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取得显著进展,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体系实现重大升级。面对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青海省推进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通过开展社会救助异地申办、服务类社会救助等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起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格局。该转变反映了民政工作从被动应对困难向主动预防风险转变。 保障标准稳步提升。青海省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739元,较"十三五"末提高15.5%;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年人均5808元,提高幅度达21%;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108元,增幅为15.4%。 临时救助机制创新提升救助效能。为应对群众突发性、紧急性困难,青海省建立了急难事项12小时答复、24小时救助的快速响应机制,将5000元以下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五年来,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8.93万人次,发放资金18.05亿元。 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成效明显。青海省将12.29万名已脱贫对象和4.7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保障范围,建立了脱贫人口与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青海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累计投入超过12.7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养老机构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60%,较"十三五"末提升了40个百分点。同时,每年为10万名经济困难和高龄老人提供助餐、照料、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五年来,青海省民政部门累计投入各类救助补助资金约159亿元,保障困难群众近300万人次。
青海的民生实践印证了"小财政也能办大民生"的治理智慧。在高原地理条件制约与经济总量有限的客观条件下,通过制度创新与服务下沉实现了社会保障的提质扩容。随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推进,这种以精准施策破解发展不平衡的青海经验,或将为西部省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