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扩大,“入园难”问题总体缓解,但一些地区幼儿园收费不规范、名目繁多、变相加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家长反映较为集中的情况包括:在保教费之外增设所谓“特色课程费”“素质拓展费”“材料费”等,有的甚至将收费主体“外包”给校外机构,以培训或服务名义单独收款,导致账目不清、监管难度加大,客观上推高了家庭育儿成本。
从问题表现看,乱收费往往披着“自愿选择”“个性化服务”的外衣,实际呈现出隐蔽性强、链条化运作的特点。
一些幼儿园在园内组织兴趣课程、延时服务或相关项目,但收费不由园方统一办理,而由第三方机构直接面向家长收取。
由于资金流转游离于园所财务核算体系之外,容易形成“体外循环”,既削弱了价格、教育等部门的日常监管,也给家长维权带来举证难、沟通难的问题,影响学前教育生态的稳定。
从原因分析,一方面,学前教育服务具有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交织的特点,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在人员支出、场地维护、教学材料等方面存在刚性成本,部分园所面对成本上升和收费标准约束,容易产生以“项目化收费”弥补缺口的冲动。
另一方面,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和多样化课程存在需求,供需错配在一些地方更为突出,为“以服务之名行加价之实”提供了空间。
此外,收费项目边界不清、信息公开不充分、事前事中监管手段偏弱,也使个别园所和机构有机可乘,通过“引荐合作”等方式实现利益绑定。
上述现象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对家庭而言,学前阶段费用增加会直接抬升养育成本,影响群众获得感,并可能加剧教育支出焦虑。
对教育公平而言,变相收费容易使优质服务与支付能力挂钩,弱化普惠导向。
对行业治理而言,收费主体分散、账目不透明会削弱政策执行力,干扰正常办园秩序,也不利于建立可预期、可持续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针对这些痛点,此次三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以制度化“明白账”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提出“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并强调所有代收费用必须通过幼儿园代收代付。
这一要求的关键在于把收费入口统一纳入园所管理与财务核算体系,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固化流程、强化留痕,提高监管可及性,压缩“换马甲收费”的操作空间。
与此同时,通知强调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完善收费政策与免费政策衔接、推进收费公示等配套措施,有利于实现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向“制度约束、源头治理”的转变。
落实对策层面,地方有关部门需要在“禁令”之外形成可操作的执行闭环:一是细化收费项目清单和边界规则,明确哪些属于保教服务范畴、哪些属于代收代付事项,坚决防止将教学活动拆分为收费项目;二是强化收费公示与家长知情权,推动收费标准、依据、周期、退费规则等信息在园内和线上同步公开,减少信息不对称;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和日常抽查力度,对通过第三方绕道收费、强制收费、捆绑收费等行为从严查处,并建立通报、信用约束等机制;四是同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统筹财政补助与收费政策,合理保障普惠性幼儿园运转,避免把成本压力简单转嫁给家庭;五是引导园所回归办园质量竞争,通过提升保教水平、优化服务供给来增强吸引力,让家长“愿意花”的每一笔钱都有明确对应的服务与质量提升。
从前景看,严禁第三方直接收费不仅是治理乱收费的“切口”,更是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透明化的制度安排。
随着收费渠道归口、资金流向清晰、监管规则统一,幼儿园收费有望更加公开可核、家长负担更可预期,市场也将逐步形成“以质量立园、以规范取信”的良性竞争环境。
下一步关键在于政策执行的穿透力:既要让违规成本足够高,也要让合规办园有足够的保障与空间,推动学前教育在普惠可及的基础上稳步提升质量。
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既是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实践。
在人口发展新形势下,只有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平衡好质量提升与成本控制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的转变。
这项新政的实施效果,值得社会各界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