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升级纤维制品质量监管 新规覆盖全品类全流程

纤维制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对应的;从衣着穿戴的服装内衣,到卧室起居的床上用品,再到家居装饰的窗帘布艺,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为深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在纤维制品监管领域推出了诸多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措施。 监管范围实现重大扩展。原有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产品进行监管。新修订的办法将适用范围大幅扩大,涵盖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形成了更加全面的监管体系。此调整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纤维制品质量安全的更加深入认识,也说明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更加周全考虑。 禁限用原料要求更加明确。新办法明确规定了纤维制品的禁限用原料标准,严格禁止使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有害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同时,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和婴幼儿纤维制品,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和铺垫物,但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这些规定建立了明确的技术红线,有效防止了不合格原料进入纤维制品生产环节,从源头上保障了产品质量。

看似普通的纤维制品,包含着健康安全与民生关切。新规与国标的同步升级,既强化了质量安全底线,也为循环利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只有严格把控原料、生产和追溯环节,才能确保绿色循环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让每一件贴身用品都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