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公证书谁更管用?这事儿挺让人头疼

话说老李在2024年2月的时候,把一套房给了他的儿子李甲,并且还找了公证员办了手续,但是房子的产权一直没给过户过去。没想到时间来到了2025年3月,老李又写了个遗嘱,说把这个房子留给了女儿李乙。等他去世之后,李甲和李乙因为这个房子到底该归谁吵了起来。现在摆在大家面前的难题就是,两份公证书谁更管用?这个事儿挺让人头疼的。公证员把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讲了一番道理:如果老李跟李甲签的那个赠与合同是有效的,那么老李后来写的遗嘱里关于这套房子的内容就不算数了。道理很简单:赠与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经过公证就生效了,老李就没法再随便反悔。 至于为啥遗嘱不能重新改规矩呢?因为那时候房子的权利已经不属于老李了。所以不管遗嘱上怎么写,都管不了这个已经不归他管的房子。最后大家算是弄明白了:李甲这边占理,这套房子应该归李甲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