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 从五个方面系统规范地方志事业发展

地方志是记录地域历史变迁的重要载体,其编纂质量和开发利用水平,直接影响文化传承的效果。当前,各地地方志工作普遍面临资料分散、标准不统一、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自2017年《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国家层面多次强调依法修志,但部分地区配套细则仍不够完善,影响了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的发挥。大连市此次出台《办法》,就是对此类问题的制度回应。 立法设计上,《办法》明确界定“地方志”“方志馆”等核心概念,并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编纂模式;同时细化资料征集、审查验收等22个流程节点,形成覆盖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体系。《办法》还将数字化应用纳入规范要求,提出推进方志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国家“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加强数字方志资源整合”的方向相衔接。 在机制创新上,大连市采取“两端发力”的做法:一方面设立专项表彰制度,对文献捐赠者和优秀编纂单位给予激励;另一方面明确“底线”,规定任何组织不得以开发为名歪曲史实。奖惩并举的治理思路既表明了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也结合地方实际增强了可操作性。大连市档案馆统计显示,近三年全市累计接收社会捐赠史料超过5000件,但民间收藏的活化利用率不足30%。《办法》施行后,通过建立更标准化的开发利用制度,有望提升该比例。 业内专家认为,《办法》的价值主要体现三个上: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明确编纂责任主体,系统搭建地情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框架,并将方志馆建设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这些安排为东北地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也为破解“重编纂、轻应用”的行业难题提供了实践路径。随着《办法》于2026年正式施行,其成效或将对辽宁省乃至更大范围的修志工作改革带来影响。

制度的价值,在于把分散的经验沉淀为清晰、可执行的规则;《大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以全流程治理推动地方志工作提质增效:既为历史真实划定底线,也为资源开发提供路径。在依法编纂、科学管理、规范利用的基础上,地方志这项基础性文化事业将更好服务城市发展与社会公众,使一座城市的记忆得到准确记录、有效理解与持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