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结婚给女方送了钱法院判定女方拿了不该拿的钱

男子为了结婚给女方送了钱,法院判定女方拿了不该拿的钱,得退回去。最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个案子。这个案子牵涉到婚姻和财产的问题,让人们看清了社会边缘群体里人际关系的复杂。法院通过严谨的判决,给以结婚为条件的财物赠与行为定了性,也强调了民事诉讼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案件源于2020年10月的一个偶然相遇。当时,贵州籍男子彭某和宁夏籍女子张某在西宁街头乞讨时相识,两个人都离了婚。因为境遇相似,他们很快恋爱了,并开始以夫妻名义生活。 张某对彭某说想要彩礼。到2024年7月,彭某给张某转了11.19万元人民币。然而,两人关系出现了重大变故。彭某发现张某没离婚。他觉得自己受骗了,就把张某告上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这11.19万元人民币。一审法院认为,彭某是在期待结婚的情况下给了钱。虽然张某辩解说这些钱是共同乞讨赚来的收入和保姆费,但她拿不出证据来证明。相反,彭某有转账记录和聊天内容可以证明这些钱确实是彩礼。一审法院觉得张某隐瞒事实导致赠与条件无法实现,她占有这笔钱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因为两人在一起有共同生活和乞讨经历,可能有些开销混在一起。为了平衡双方利益,一审法院判决张某退还80%的钱也就是89536元。 张某不服上诉到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她认为这笔钱不是彩礼而是共同乞讨赚来的收入和保姆费。二审法院在2025年9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二审关注的核心问题还是这笔钱的性质认定。 法院进一步查看了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二审认为张某没能提供任何证明她的主张的有效证据。而彭某提供的证据能相互印证说明转账是为了准备结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赠与人想实现特定目的而赠送财物但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这次案件中因为张某隐瞒已婚状态导致彭某根本目的落空。 2025年9月25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这个案子虽然当事人特殊但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普遍存在。法院严格遵循证据规则界定了婚姻关系中以结婚为实质目的的财物赠与性质。 这次判决明确了隐瞒关键事实导致对方处分财产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不受法律保护这个事实再次说明任何人试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当利益都会受到法律的审视与裁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都受法律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