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2个重点帮促县实现脱贫摘帽 乡村振兴仍需持续发力

问题——“贫困县”与“重点帮促县”概念混淆导致舆论误读 针对网络平台出现“苏北还有贫困县、苏中苏南没有”等说法,有必要把政策口径和事实边界讲清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国脱贫攻坚任务已于2020年底完成: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工作重心随之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此背景下,“贫困县”作为脱贫攻坚时期的识别和管理称谓,已不再适用。江苏省内原有的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也已完成阶段性任务,目前在乡村振兴体系中以“重点帮促县”定位推进政策接续,强调“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原因——从“发展差距”到“财政差距”,短板主要在内生能力与公共财政承压 从区域发展格局看,江苏整体发展水平较高,但省内仍有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主要集中在苏北部分县区。这些地方历史欠账较多、产业结构偏单一、人口基数较大,公共服务供给压力较重,再叠加经济周期波动与财政收支矛盾,导致一些地区财政自给率偏低,形成“收得少、花得多”的结构性约束。 在脱贫攻坚阶段,江苏探索形成“五方挂钩”等长效帮扶机制,即省领导、省级机关、高校、国企、经济强市对口支持,推动资源、项目、资金、人才向薄弱地区集聚。脱贫任务完成后,这套机制并未退出,而是转向以产业振兴、就业增收、公共服务补短板为重点。但在实际推进中,一些县区仍处于“财政紧平衡”状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支出刚性较强,可用于发展性投入的财力空间有限,进而影响项目落地、产业升级和投资扩量。 影响——“摘帽”不等于“无压力”,巩固成果与高质量发展面临双重任务 一上,政策层面要求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重点帮促县区仍需持续做好动态监测与帮扶,稳住就业、产业和兜底保障等关键环节,确保成果经得起检验。另一方面,地方发展正从“达标式脱贫”转向“高质量振兴”,财政承压与动能不足可能带来连锁影响: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受限,基础设施更新和产业培育投入不足,中长期竞争力提升受到制约。 同时,若将“重点帮促县”简单等同于“贫困县”,容易造成对政策成效的误读,影响社会对脱贫成果的共同认知,也可能干扰地方形象和招商引资预期。对公众而言,准确理解政策演进,既是对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的尊重,也有助于形成支持乡村振兴的理性共识。 对策——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推动财力保障与产业培育形成闭环 推动重点帮促县高质量发展,关键是把政策接续真正落到提升内生动力上。 一是稳定财政保障,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与绩效导向。对财力薄弱地区继续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支持力度,更多投向基本公共服务、民生兜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同时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做强产业支撑,围绕县域资源禀赋培育可持续税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物流、绿色制造等产业链,发挥园区平台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就业吸纳能力与居民收入水平,推动“财政洼地”逐步向“产业高地”转变。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缓解人口与财力不匹配矛盾。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短板,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和区域协作,降低因病、因学、因老致贫返贫风险,夯实县域长期发展的人力资本基础。 四是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与项目投融资规范。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控新增隐性债务,推动项目建设从“铺摊子”转向“重效益”,以可持续收益机制支撑必要投资。 前景——以县域为枢纽推进城乡融合,重点于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 展望下一阶段,重点帮促县的工作重点将从“防返贫、保底线”更延伸到“强产业、提能级”。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加快、交通物流体系完善、产业转移与协作扩大,苏北部分县区在承接产业、扩大就业、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各上的条件正在改善。只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策,持续用好对口协作、国企高校资源导入和省级统筹等机制,推动县域经济与乡村振兴同向发力,对应的地区有望逐步缓解“紧平衡”压力,形成更具韧性的自我发展能力。

正确认识“摘帽”之后的发展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把历史概念当作现实标签,既不利于客观评价,也会掩盖真正需要破解的结构性短板。进入新阶段,关键在于以更精准的政策、更可持续的产业和更高效的治理,推动重点帮促县从“保基本”走向“强发展”,让区域协调发展的成果更可感、更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