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火腿店主非法使用农药被判刑 敌敌畏残留严重超标危害食品安全

问题曝光 2025年3月至5月期间,富源县"中安双全火腿店"经营者秦某为防治仓储害虫,多次将剧毒农药敌敌畏稀释后喷洒于存放火腿的库房墙面及地面。

市场监管部门在例行抽检中发现,涉案火腿敌敌畏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限值数十倍,现场查获未售出问题火腿382.77公斤。

经专业机构评估,涉案食品市场价值达2.3万余元。

违法动因 调查显示,当事人为降低仓储损耗、追求经济利益,罔顾《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处理食品的规定。

敌敌畏作为有机磷类高毒农药,早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被列为严禁添加物质。

业内人士指出,传统腌腊制品行业存在部分从业者迷信"土方法"、忽视现代食品安全规范的现象,此案暴露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者专业培训不足的短板。

司法裁量 富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秦某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鉴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5000元罚金,涉案35只火腿及作案工具全数销毁。

该判决严格遵循《刑法》第144条及"两高"关于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行业警示 本案引发对传统食品加工安全监管的深度思考。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指出,腌腊制品因生产周期长、储存条件特殊,更需强化过程监管。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2024年已查处类似违法添加行为127起。

此次判决为食品行业再次划清法律红线,表明司法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

治理前瞻 随着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我国正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专家建议,下一步应重点加强三方面工作:强化乡镇市场监管所快检能力建设,建立农产品溯源大数据平台,开展小微食品作坊专项整治。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以此案为鉴,在全省部署传统食品加工安全提升行动,通过"技术帮扶+严格执法"双轮驱动,筑牢西南地区特色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市场信心之基。

守法经营、规范储存、防虫防霉有章可循,任何以农药等禁用物质“图方便”的做法,都可能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并最终反噬自身。

以此案为鉴,监管部门应持续织密制度之网,经营者更须把好良心关与法律关,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