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物业管理”统一表述为“物业服务” 住建部拟启动条例更名及行业目录调整

一、问题的提出与法律依据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却意义深远的建议:将官方文件中的"物业管理"统一改为"物业服务"。

这一建议随即得到住建部的积极回应,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将推动《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同时调整行业分类标准,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这一改变的法律基础已经存在。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四章明确规定为"物业服务合同",全章统一使用"物业服务人"的表述。

其中第九百三十七条对物业服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强调物业服务人应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服务。

这表明,从民事法律层面,物业的属性已被准确定位为"服务"而非"管理"。

二、概念混乱的深层原因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一词在法规、统计、企业注册等多个层面广泛使用,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表述习惯。

这种混乱的根源在于对物业性质的认识偏差。

物业中的"物"确实需要维护和保养,但物业公司的实际服务对象是"人"——广大业主。

法律并未赋予物业公司任何管理权,而是明确规定了其服务责任。

这种用词不当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部分物业公司因此产生了"管理幻觉",自我定位为"管理者"而非"服务者",在门禁管制、停车收费、物业费征收等问题上态度强势,甚至与业主产生对立。

这种观念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物业服务的质量和业主的满意度。

三、现实困境与行业危机 数据反映出物业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

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五百强的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已下降至71%,这是连续第四年的下滑趋势。

业主满意度持续走低,根本原因在于物业服务质量未能达到预期。

这种恶性循环表明,仅靠强硬态度和"管理"手段已无法维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业主拒缴或少缴物业费的现象日益普遍,反映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不满。

这不仅威胁到物业企业的生存,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问题的症结在于,物业公司需要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的角色定位和服务理念。

四、改革的多重意义 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这一看似简单的用词调整,实际上承载着深刻的改革意义。

首先,这将终结长期存在的法律表述混乱局面,使行业分类更加规范,有利于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管理体系。

其次,这一改变将直接作用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

当法律明确定位物业为"服务"而非"管理"时,物业企业的自我认知将随之调整,从而更加主动地提升服务质量。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改变将从根本上扭转部分物业公司的观念。

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引导,促使物业企业反思自身的服务不足,改进工作方式,从强硬的"管理者"转变为真诚的"服务者"。

这种观念的转变,对于重建业主信任、改善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五、配套措施与前景展望 除了修改法规名称和统一法律表述外,还应考虑推动物业公司在企业名称注册中实现"去管理""变服务"的转变。

这是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从源头上强化行业的服务属性。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进,将为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通过法律框架的完善、行业标准的统一和企业观念的转变,物业服务行业有望实现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服务"的升级,最终实现物业企业与业主的互利共赢。

从"管理"到"服务",一词之变折射出社会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型。

这项改革不仅关乎行业规范发展,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当物业服务真正回归服务本质,业主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将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未来,如何将名称变更转化为服务质量的实际提升,仍需政府、企业、业主三方持续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