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近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投资领域知名人士金永荣因操纵证券市场被依法严厉处罚。这起案件再次警示市场参与者,无论知名度多高、粉丝数量多少,违法操纵市场的行为都将面临严肃查处。 金永荣长期在互联网投资平台活跃,通过多渠道积累了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其在雪球平台注册的"金浤"账号粉丝数超过10.7万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的帖文单篇平均阅读量达130万次。为扩大影响力,金永荣还在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个平台开设账号,参与实盘比赛、直播分享等活动,逐步成为证券投资领域具有较大知名度的意见领袖。 然而,金永荣却利用该影响力从事违法活动。经查明,从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荣在其雪球账号上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随后在荐股当日或次日控制账户组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这种先推荐后反向交易的行为,正是证券市场中典型的"抢帽子操纵"手法。 根据浙江证监局的调查,金永荣的违法交易规模巨大。其反向卖出交易金额合计超过6.3亿元,违法所得达4162万余元。这些交易通过影响股票价格和交易量,直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浙江证监局认定,金永荣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在处罚过程中,金永荣及其代理人曾提出七点陈述申辞意见,包括主张其不具备影响市场的知名度、不存在主观故意等理由,并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但浙江证监局经过复核,认为这些辩解理由不成立。监管部门指出,金永荣的交易行为特征明显,完全符合"抢帽子操纵"的典型特征,其知名度和影响力恰恰是其实施违法行为的重要工具。 基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作出了严厉处罚决定。一是没收金永荣的全部违法所得4162万余元;二是处以等额罚款4162万余元,两项合计罚没超过8300万元;三是对金永荣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其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任何上市或挂牌证券。 这起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获取投资建议。一些拥有大量粉丝的"大V"利用自身影响力从事违法活动,不仅直接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更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表明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的规则执行。对网络"抢帽子"操纵的严厉惩处,既是对个案的处理,更是对市场规则的坚守。只有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获得保障、让投资者感到安全,才能培育长期价值投资文化,为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