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同主体、管理主体与支付主体分离,劳动者维权"找不到责任人";近日,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委托"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调解的一起纠纷有了结果。劳动者施某2025年3月进入随州某燃气企业工作,月薪1800元加计件收入。半年后,施某因与客户发生争执并引发投诉,被用工单位以影响业务与声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限制其考勤权限。施某随后申请仲裁,要求违法解除赔偿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案件看似普通,实则牵出三家公司之间"外包—代理—用工"的复杂链条:劳动合同签在异地公司名下,工资社保由第三方代发代缴,实际管理却由燃气公司直接实施,责任划分一度陷入拉扯。
劳动关系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随着用工形式日趋多样化,各类新型用工模式不断涌现,劳动争议案件也显示出复杂化、隐蔽化的新特点。本案的成功调解启示我们,维护劳动者权益既要坚持法律原则,又要创新工作方法,善于透过复杂的法律关系表象,抓住用工管理权这个实质要素,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