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山东省正加快构建更严密的节能监管体系。针对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中质量不一、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推出“阳光公示”机制,将行业关键指标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行业现状显示,部分编制机构存在套用模板、数据不实等情况,个别建设单位为缩短审批周期采取规避审查的做法,评审环节也存在标准口径不一致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能耗双控”政策落地效果,亟需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责任追溯机制。
建立节能报告编制机构公示制度,是推进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有益创新,也是完善市场监管的重要探索。通过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并配套激励与约束措施,既有助于优质编制机构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也能有效遏制违规行为,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守法诚信的行业环境。此制度反映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思路,对推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具有积极作用。随着涉及的办法持续完善并落地实施,将继续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节能审查整体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