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看病、救命的钱,守护这笔钱安全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最近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把这个细则给大家用上了。就在3月31日,国家医保局开了个新闻发布会,专门跟大家讲讲这个细则是怎么来的,到底管些啥。 国家医保局的领导黄华波介绍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监管工作效果不错,各级医保部门一共追回了1200亿元的医保资金,智能监管挽回了95亿元的损失。虽然情况在好转,但还面临一些挑战。为了给基金监管提供更具体的法律依据,国家医保局决定制定这个细则。这个细则共有5章46条内容。 顾荣司长讲了细则对打击欺诈骗保的措施。她给大家列举了几种常见的骗保行为:比如通过送车、减免费用、给好处费、送米面油等方式引诱别人看病购药的行为都被认定为欺诈骗保。还有倒卖“回流药”的行为也在打击范围内。如果个人有帮助别人骗保并接受财物或者服务的行为,也要按欺诈骗保处理。个人通过造假骗取待遇、出租出借凭证非法获利、冒名享受待遇这些情况也都是违法行为。 蒋成嘉司长提到了主观故意的认定问题。他说细则明确了主观故意的认定规则,“客观行为推定”原则就是根据人的行为来判断是否有主观故意。如果医疗机构实施了虚假宣传医保资质和政策、违规减免费用等行为就推定有骗取基金的意图。如果有人说自己没主观故意必须拿出证据证明。 黄华波副局长说细则还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监管理念。如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就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也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这次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以后大家的“看病钱”、“救命钱”就有更明确的法律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