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4月15日起施行:强化维权与平台责任并重遏制恶意索赔

随着市场形态日益复杂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营者合规经营面临新挑战。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发布的《市场监督管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是对2019年暂行办法的全面升级,新增6条、修改22条内容,以应对当前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此次修订的首要目标是强化权益保护,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政调解程序不透明、处理周期长等问题,新规完善了不予受理告知、鉴定检测、委托调解等环节,并首次提出回访问效要求。

同时,通过消费预警、风险提示及鼓励经营者建立维权服务站、先行赔付等机制,推动消费争议源头预防,体现了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治理思路转变。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平台责任落实成为监管重点。

新规明确,若平台内经营者未依法公示真实地址或通过公示信息无法联系,投诉将由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处理。

这一条款直击部分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纠纷推诿扯皮等乱象,通过强化平台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联动,为网络消费维权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举报程序冗杂、重复举报消耗行政资源等问题,新规优化了举报告知流程,建立重复举报并案处理机制,并删除广告领域举报移送程序,提升基层执法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12315平台被确立为统一受理渠道,此举将强化数据归集与分析能力,为精准监管提供支撑。

近年来,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制度牟利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新规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生活消费需要”判断标准,规定对虚假材料、冒名投诉等行为不予受理,并将敲诈勒索类索赔移送公安机关,既保障正当维权,又遏制恶意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

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

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坚持权益保护与制度规范相统一,既强化了对消费者的保护,也防止了制度的滥用,体现了市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随着新规的正式施行,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