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典型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依法撤销了债务人通过恶意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为维护诚信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件起因于一起借贷纠纷。
2023年1月,债权人张某因帅某某拖欠借款,将其诉至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要求偿还本金23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经法院审理,同年2月作出生效判决,确认债权关系成立,要求帅某某限期清偿全部债务。
然而,就在判决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际,帅某某却采取了极端手段试图逃避债务。
2023年11月,帅某某与妻子王某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帅某某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全部财产均无偿归王某所有。
更为异常的是,协议还规定帅某某需向王某偿还高额借款,逾期未还将按每日3%加收违约金,折合年利率超过1000%,这一约定明显违背常理和法律规定。
2024年6月,张某发现帅某某的异常行为后,认为其恶意转移财产严重损害自身合法债权,遂于同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帅某某与王某的离婚行为存在明显的恶意转移财产性质。
首先,从时间节点看,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时间晚于张某债权确认时间,具有明显的逃债动机。
其次,从协议内容分析,帅某某无偿转让全部财产且未获得任何对价,配合超高额违约金条款,远超正常离婚财产分配范畴。
再次,王某明知帅某某存在大额未履行债务,仍参与财产转移行为,难以认定为善意取得。
基于上述事实,一审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帅某某与王某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车辆份额的约定条款。
帅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24年12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专家指出,债权人撤销权是民法典规定的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不当处分财产行为损害债权实现。
本案中,法院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有效制止了恶意逃债行为,体现了司法机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坚定态度。
此类案件的审理对于规范民事行为、维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明确了通过虚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有助于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本案犹如一面多棱镜,既照见个别失信者的侥幸心理,也折射出司法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
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每个裁判都在为诚信社会垒土筑基。
当法律利剑斩断投机取巧的灰色路径,市场交易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将更深刻理解:诚信不仅是道德准则,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