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公布了2026年第13号公告,专门给大家讲解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里的具体情况,像进项税额抵扣、重组业务、混合销售以及纳税时间这些问题都一一解释清楚了。这一步,就是为了保证法律有效、维护秩序、稳住大家的预期。这次公告首先把机动车、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还有通行服务这些进项税该怎么抵说得明明白白。 比如,要是你买了汽车票或者高铁票,只要上面有名字,就能按票面金额算出来多少进项税能扣。以前的老办法现在接着用,让大家做账更方便,也能减少争议。对于那些用了货物或者服务但没法直接划分清楚的情况,公告也说了得按公式算清楚。要是国外公司开了完税证明让你抵扣,必须得把合同和付款凭证这些资料备齐,不能乱来。 关于企业重组方面的规定也很详细。符合条件的重组不算应税交易,也不收税。这些条件包括重组的东西必须能独立经营,还要把负债、员工这些一起打包卖,目的不能是为了避税。要是合并后原来的公司注销了,剩下的进项税可以让新公司接着扣。 公告里还给混合销售的税率定了规矩。卖软件顺带安装维护的按软件税率;卖机器设备顺带安装的按货物税率;换电服务收电费和服务费的按电力产品税率;租车又收信息技术服务费的按租赁税率。其他类似的情况都比照这个办。 另外还说了两种特殊业务的交税时间。做大型机械设备这类工期超过12个月的买卖,交税的日子就是收到钱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先收钱再分期服务的那种,就看是第一次实际干活那天还是合同上写的时间哪个更早。 这次的公告内容特别细,既管好了老规矩又解决了大家的麻烦事儿。这样一梳理,把抵扣链条连起来了,大家交税更规范了。这对咱们的经济发展肯定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