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成都武侯区有个公司,规定员工早上八点就要来上班,得跟大伙一块读半个小时书。这公司说,老板特喜欢读书,读的都是些管理经营的干货,员工们都觉得这是个涨本事的机会。搞点学习本来是好事,固定时间磨磨性子、练练兵,职场上才能更顺溜。不过前提是不能白占员工的时间,咱们《劳动法》写得很明白:每天上班最多八小时,要是加班就得给不低于150%的工资。这就意味着,不管是老板的爱好还是啥企业文化,只要占了员工的个人时间,就得给加班费。 有些律师就点破了这事儿的关键:要是想让员工早起看书,要么给钱,要么干脆别搞。拿创始人爱读书当借口去折腾员工,那就是管理逻辑出了岔子。虽说领导说话有分量,企业文化也能管着大伙儿,但这也不能凌驾在法律和员工权益上头啊。至于公司嘴上说大家都乐意,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被动认同”,大家都怕丢工作不敢吱声。 早晨那点私人时间多宝贵啊?多睡半小时、送孩子上学、换班车路线……随便哪一样都得算计。企业老板可能还在那儿自我感动,以为自己把学习氛围搞得多好;也有可能就是觉得心安理得,把本该工作时间做的培训全给了别人。不管是哪样,其实都是在透支员工的信任。这回爆料里就有人看见这要求就不想去面试了,这不就说明了问题吗? 想长远发展不能光靠悄悄地压榨,也不是光靠灌鸡汤就能行的。企业必须守法经营、尊重员工才是正经路子。缺了这课的企业,自己才是最该好好补补课的那一个。想报料找记者?去应用市场下个“齐鲁壹点”APP或者搜微信小程序也行,全省有800位记者在线等着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