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重拳整治职业索赔乱象

近年来,随着消费维权渠道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震慑作用,部分“以索赔为业”的职业索赔现象同步增多。

个别人员将投诉、举报、诉讼等权利救济工具异化为牟利手段,甚至通过投放异物、伪造产品质量问题等方式制造“违法事实”,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或骗取退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破坏消费维权生态。

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释放出支持合法维权、打击违法索赔、保障公平交易的鲜明信号。

一是看问题:职业索赔从“维权”异化为“牟利”,并向犯罪化演变。

典型案例显示,职业索赔并非单一形态:既包括购买不合格食品后依据法律请求惩罚性赔偿的民事纠纷,也包括通过虚构质量问题、餐饮场所投放异物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

其共同特征在于以“维权”外衣掩盖目的导向,通过高频投诉和诉讼施压、夸大损失或编造事实,迫使经营者“花钱消灾”。

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个体商户合法权益,更容易引发“劣币驱逐良币”,使真正的消费者维权被噪声淹没。

二是析原因:制度激励与监管盲区叠加,滋生投机空间。

从制度层面看,“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制度本身具有正当性与必要性,但在实践中若缺少对“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边界识别,容易被少数人利用,通过重复购买、集中起诉等方式将制度收益最大化。

从经营侧看,一些小微商户合规管理薄弱、进货查验不严、证照与票据不全,给职业索赔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商户面对投诉往往倾向“私了”以减少时间成本,客观上强化了不当牟利预期。

从执法司法层面看,民事争议、行政处置与刑事打击之间若衔接不畅,涉嫌犯罪线索可能在程序流转中被延误,难以及时形成震慑。

三是评影响:既关系消费者权益实现,也关系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

正当消费维权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合理的惩罚性赔偿有助于推动经营者纠正违法、提升供给质量。

但违法索赔一旦泛滥,将带来多重外部性:其一,增加经营主体合规成本与诉讼成本,削弱中小商户经营信心;其二,扰乱投诉举报资源配置,挤占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力量,影响对真正侵权问题的及时处置;其三,破坏消费者与商家的信任基础,影响放心消费环境构建。

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明确裁判尺度与执法导向,有助于统一认识、纠偏正向激励,避免制度被“工具化”利用。

四是强对策:分类施治、精准把握边界,构建全链条治理机制。

此次案例发布突出三方面治理路径。

首先,以类型化思维区分正当维权与违法牟利。

司法机关以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衡量标准,依法支持在合理范围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体现过罚相当,既促使商家守法经营,也避免赔偿机制被无限放大。

其次,对“假借索赔实施犯罪”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通过投放异物、虚构质量瑕疵、伪造证据等手段索取高额赔偿、骗取退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其本质是对财产权与经营秩序的侵害,不因披着“维权”外衣而改变行为性质。

再次,强化部门协同,打通民事、行政与刑事衔接链条。

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中通过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整改,促进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惩治与治理并重。

五是望前景:在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基础上,推动市场治理走向精细化、法治化。

随着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释放,各地在办案尺度、线索移送、证据审查等方面有望形成更统一的规则预期。

一方面,正当维权将获得更稳定的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诉求能够更高效实现;另一方面,违法索赔的成本将显著上升,借投诉举报牟利、以制造问题实施敲诈骗取的空间将被压缩。

与此同时,经营主体也需以此为契机补齐合规短板,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管理与员工培训,用制度化管理减少风险暴露,推动形成“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的良性循环。

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三部门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彰显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也明确了对违法索赔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下一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消费者合法诉求的基础上,规范职业索赔、惩治违法索赔,推动形成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安心经营的良好生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