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电诈集团首要分子明珍珍伏法 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彰显司法正义

2月8日,随着明珍珍当庭忏悔视频的公开,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起震惊全国的跨境犯罪案件,以11名主犯被执行死刑的结局,为我国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树立了鲜明标杆。 明珍珍法庭上的忏悔言辞恳切:"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我感到很愧疚,如今我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自己以前的无知和愚昧感到懊悔。对不起,我愿意去承担该由我承担的责任。"然而,这份迟来的悔意已无法挽回那些逝去的生命和破碎的家庭。 经司法机关查明,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的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建立多个犯罪据点。该集团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多名所谓"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跨国犯罪网络。在这些园区内,电信网络诈骗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涉案资金高达100余亿元。 更为恶劣的是,明家犯罪集团对园区内的电诈人员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管控手段。对于不服从管理或无法完成任务的人员,该集团采取殴打、虐待、铐在老虎笼旁威吓、关进小黑屋禁闭等残酷手段。这些非人道行为在各个电诈园区内司空见惯,几乎天天上演。该集团还伙同巫鸿明等人的电诈犯罪集团,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最终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并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判后,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严格复核,确认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和审判,充分说明了我国司法机关打击跨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强大能力。近年来,缅北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我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损害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我国政府重视跨境犯罪治理工作,通过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法律层面分析,明家犯罪集团案件涉及罪名多、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既是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也是对潜在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该案的审理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我国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此案的成功办理为今后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宝贵经验。一上,需要继续加强国际执法合作,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跨境犯罪打击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反诈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明珍珍当庭忏悔的画面引发关注,但更应被社会记住的,是跨境电诈背后无辜生命的逝去与无数家庭的创痛。依法从严惩治不仅是对犯罪的回应,也是对正义的宣示。面对不断变换手法的跨境黑灰产,唯有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治理与全民参与,才能持续压缩犯罪生存空间,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