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绝对想不到,大别山南麓的湖北罗田县,这里的野生兰花资源特别丰富,被誉为“华中兰圃”,拥有蕙兰、春兰等18属70多种兰科植物,分布面积超过10.86万公顷。2021年9月,国家发布了新版名录,把蕙兰等多种野生兰科植物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严禁私自采挖、运输和出售。 就是在2021年,当地农民徐某发和徐某银,为了多挣点钱,竟然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先后四次跑到深山里,把野生蕙兰挖出来装袋。靠着每斤4元或者5元的价格把这些兰花卖到花木市场,两人一共非法获利1.0352万元。 这事儿闹大了。公安机关当场就把他们抓了现行,缴获了223株野生蕙兰。经鉴定,这些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后来这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了保护这些植物,让它们能活下去,罗田县检察院找了专业兰园帮忙照看这批缴获的兰花。到了2025年12月,检察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把徐某发、徐某银告上了法庭。 2026年3月法院开庭宣判了:判处这两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还要缴罚款和追缴赃款。更严厉的是,法院还让他俩负责把这些兰花重新栽回原来的地方,并且承担养护费用。 案子虽然判完了,但检察机关的工作还没完。为了让老百姓懂法守法、修复生态,检察院联合公安和林业部门在2026年3月27日搞了一个兰花移植现场会。 那天上午,检察官和民警还有技术人员一起来到了山林里。在大家的注视下,徐某发和徐某银两人亲手把一株株野生蕙兰重新栽进了岩缝里。这种直接参与补植的现场行动特别有教育意义。 负责监督的检察官王丹说:“这样做不仅是教育当事人要保护野生植物,也是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懂得遵守法律。”一名观看现场的群众也感慨道:“我以前真不知道挖野生兰花也违法,以后要多学点法律知识了。” 如今,这些回栽的兰花已经长在罗田县的大山里了。这两个原本因为贪心犯错的人也通过劳动赎了罪。这个教训告诉我们:路边的兰花千万别乱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