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然而,这一时期也成为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高发期。
近日,湖南湘江新区查处的一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贩卖烟花爆竹看似"小生意",实则触犯法律底线。
事件发生在2025年12月30日晚。
湘江新区学士街道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学华村学士安置小区无证售卖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迅速出动,于次日凌晨1时许在该小区发现嫌疑人杨某正从车上搬运大量烟花爆竹。
经清点,共计40箱。
执法人员当即扣押全部物品,并安排专业运输车辆转运至安全仓库妥善保管。
经调查,杨某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为了"赚外快",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售卖信息。
很快便接到一笔订单,买家要求购买40箱烟花爆竹。
杨某收取200元定金后,连夜从株洲醴陵某烟花厂进货,通过网络平台雇车运送至指定地点,不料在交易过程中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杨某本想通过这一单交易赚取1000多元,最终却因违法经营被依法行政拘留。
从表面看,这是一起个案。
但其背后反映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社交平台的普及,朋友圈已成为各类商品交易的重要渠道。
一些人利用这一特点,将烟花爆竹贩卖转移到线上,试图规避监管。
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烟花爆竹经营的法律规定认识不足,认为小额交易、私下买卖不构成违法,这种认识误区为非法经营提供了土壤。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都受到严格法律规制。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贩卖量较大,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转发此类广告的人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旦所售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和转发者均需承担法律后果。
当前,湘江新区正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这一举措既是对公共安全的保护,也是对法律底线的维护。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因此,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经营至关重要。
烟花爆竹承载节庆氛围,但安全与法治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次看似“赚外快”的朋友圈交易,可能演变为公共安全隐患,也可能付出沉重法律代价。
越是临近年关,越要守住规则与安全的两道关口:经营者依法办证合规经营,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理性购买,公众不参与、不转发非法销售信息,共同维护平安有序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