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半年整治广告乱象,剑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误导宣传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采取不当手段,通过视觉和文字的对比差异来误导消费者。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对相关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清理整治,这是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问题的症结在于,部分经营者在广告中刻意突出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卖点,同时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不利信息。

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做法,使消费者难以获得完整、真实的商品信息,容易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

此外,一些广告还存在"随意宣称第一、首创、最佳"的现象,以及"萝卜坑式引证"——即以明显量身定制的引证信息为依据进行虚假宣传——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这类广告乱象的蔓延,加剧了市场的"内卷式"竞争,即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不断采取更极端的营销手段,最终导致整个行业陷入恶性循环。

人民群众因信息不对称而蒙受经济损失,广大守法经营的企业则因不正当竞争而面临不公平的市场环境。

这种状况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六方面重点整治任务,包括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等。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被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严重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广告违法行为。

这意味着,那些采用"文字游戏"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者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和处罚。

从更深层看,这次专项整治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市场秩序的持续关注。

近年来,通过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和完善监管规则,广告市场秩序已有明显改善。

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既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要引导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形成守法经营的良好风气。

广告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其规范程度直接反映市场秩序健康水平。

此次专项治理既是对既有问题的纠偏,更是构建长效机制的起点。

在消费升级与数字化转型并行的当下,唯有筑牢诚信基石,方能让广告真正成为连接供需的桥梁,而非误导消费的陷阱。

这需要监管持续发力,更需市场主体将合规经营内化为发展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