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表彰生态环保先进典型 25个集体50名个人获殊荣

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阶段,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于1月29日在太原举行。

这是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首次针对"十四五"时期工作成效开展的专项表彰,标志着该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

近年来,山西省作为传统能源大省,面临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突出矛盾。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8.6%,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至72.1%,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V类。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实现辖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大同市云州分局在桑干河生态修复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先进个人代表杨继生扎根基层20年,推动辖区煤矿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孙小瑞作为青年技术骨干,在环境应急监测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

分析认为,此次表彰体现了三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树立了"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二是总结了"十四五"中期生态环境保护经验,三是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动员。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将重点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传递的是崇尚实干、鼓励担当的价值导向,更是对持续攻坚、久久为功的再动员。

把荣誉转化为动力,把经验转化为制度,把压力转化为行动,才能在绿色转型的深水区稳扎稳打,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