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多国推行未成年人社交媒体禁令引发争议 专家呼吁:监管与教育并重方能标本兼治

问题——未成年人“触网更早、用网更深”,社交媒体带来的复合风险正集中显现。近期——在世界政府峰会上——西班牙首相桑切斯提出立法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并拟明确平台在违法内容处置、算法放大有害信息等的责任边界。放眼全球,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措施正在加速推进。澳大利亚已通过立法,计划自2025年12月起对16岁以下人群设置社交媒体使用门槛;欧洲多国也在讨论或推动类似政策。同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危险行为模仿、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在多国社会治理议题中持续升温。 原因——技术机制与成长特征叠加,使未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影响。一上,平台以停留时长与互动量为核心的推荐机制,往往更偏好“强刺激、强对立、强情绪”的内容,未成年人判断力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更可能被带入极端表达、群体围攻或不良行为的传播链条。另一上,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关键期,重视同伴认同、好奇心强、情绪起伏大,面对网络冲突或诱导性内容时,常缺少有效应对方式与清晰的求助渠道。一些家庭监护时间不足、沟通方式单一、对网络生态不熟悉,也会让“看得见屏幕、看不见风险”的盲区更突出。 影响——“一刀切”能迅速降低暴露,但也可能带来新的治理难题。支持者认为,设定年龄门槛有助于减少低龄群体接触有害信息的机会,并推动平台加强合规审核与产品设计。反对与担忧同样存:其一,简单禁用可能限制未成年人合理的信息获取、表达与同伴交流,影响正常社会化;其二,禁令可能促使部分青少年转向监管更弱、边界更模糊的替代产品或隐蔽社群,风险更难被发现和干预;其三,过度强调“禁止”可能激发逆反心理,形成对抗,削弱家庭与学校教育的效果。现实中,危险挑战、病态社交等现象的传播也提示:仅靠行政禁令难以覆盖快速演化的网络形态,治理手段需要同步升级。 对策——法律约束、平台责任与家庭学校教育需形成闭环。在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具备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并对内容生态与个人信息保护提出明确要求。面向下一步治理,可在三上继续加力:一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算法治理与内容审核做到“可问责、可核验、可追溯”,对未及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诱导沉迷、过度收集信息等行为加大惩戒力度;二是完善分龄分级的产品与内容供给,探索更细致的年龄验证与青少年模式优化,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将网络素养教育融入日常生活与学校课程,帮助未成年人建立隐私保护、风险识别、情绪管理与求助机制,家长也应提升陪伴质量与沟通能力,从“只管控时长”转向“共建规则、共同使用、及时求助”。 前景——从“禁止使用”走向“安全使用”,或将成为更可持续的方向。随着各国监管趋严、平台合规成本上升,未来社交媒体生态可能出现三方面变化:产品设计更强调未成年人保护的默认设置,算法推荐透明度与审计机制逐步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增强,推动从内容、数据到商业模式的全链条监管;社会层面更重视数字公民教育,将网络空间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与伦理意识纳入青少年成长体系。可以预见,能在技术治理与人文关怀之间取得平衡的治理框架,更有可能实现对未成年人的长期保护。

在数字化进程持续加速的背景下,如何为未成年人构建既开放又安全的网络环境,考验着各国治理能力。单靠技术隔离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生态,只有立法约束、平台责任、家庭引导与社会教育形成合力,才能帮助年轻一代在数字世界中更健康地成长。这不仅是技术议题,也关乎下一代的成长环境与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