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郯城县的禚某某,在两个小时内连着喝了两场白酒,最后乙醇中毒倒在了家门口,第二天早上就没了。这事儿闹得挺大,“同桌共饮”这个词儿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大家伙儿都在琢磨,那六个陪他喝酒的朋友到底该不该给这一条命负责。 郯城县人民法院后来给了个说法,认定死者和他家里人得负主要责任。为啥呢?因为他自己主动猛灌,醉了以后也不及时去医院看大夫,这点占了80%的过错。禚某朋这个人,当时在旁边使劲劝酒,酒局结束后也没帮忙把人送回去,得担10%。胡某这个人也不劝,得担1%。高某、陈某、于某这三个人也不地道,眼看着对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还在那里硬逼着人家拼酒喝,每人都得担6%。还有那个饭局组织者禚某英,既没提醒大家别喝太多,也没安排车送人家回去,得担3%。这六个人凑在一起一共就占了27%的错儿,得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01元。 判决下来以后,有的人不服气又上诉了,结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法官还特地说了四种行为特别危险: 第一是强迫劝酒,比如说非得逼人家喝不然就不算朋友; 第二是明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还往死里灌; 第三是喝完酒不管人家死活; 第四是不管不顾让人醉驾。 法官还提醒大家,喝酒的时候心里得有个数,对自己几斤几两要心里有数。同桌的人也要互相体谅,不劝、不灌、不弃才能把悲剧拦在酒桌外面。千万别为了图一时痛快,给两个家庭都留下一辈子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