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法脉融入当代实践 传统法律智慧照亮现代法治之路

问题:普法工作不断推进,但“讲法不入心”“懂条文不懂精神”的现象仍较普遍;一方面,法律史与传统制度常被视为专业领域,宏观叙述与抽象概念较多,普通读者难以建立直观理解;另一方面,部分普法内容重条款轻阐释、重知识轻情理,导致公众对法律何以如此规定、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公平正义,理解不够立体。如何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清楚、讲明白,并转化为可感知的法治共识,是普法与法治文化传播亟须回应的课题。 原因: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难,既有表达方式的问题,也有知识结构的门槛。传统研究常以制度沿革、法典体系、思想流派为主线,逻辑严谨却不易亲近;而公众更需要从具体冲突出发,理解制度为何出现、如何运转、怎样体现价值。此外,传统法律文化并非“古董陈列”,其中包含大量与治理、司法、社会伦理相互嵌合的经验判断,需要借助情境化叙事才能呈现其内在逻辑。2025年9月涉及的表述写入法治宣传教育法,意味着制度层面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表达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讲到”,更要“讲透”,让历史资源服务现实法治建设。 影响:在这个背景下,《法律深处是人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秘》以案例为入口,提供了更贴近大众的阐释路径。该书选取中国法律史上40余个典型案例,沿着“案情—制度—文化—人性”的链条展开:先讲清冲突与裁断,再回到制度与价值,最终落在对人性与社会秩序的理解上,使读者不止知道结论,还能把握理由与尺度。比如对汉代“李充分家案”的解读,不停留于婚姻规范的条文罗列,而是在还原情境中讨论行为边界与人情张力,引导读者以更理性、节制的态度看待婚姻关系中的责任与选择。又如东汉“孙章矫诏案”,围绕“动机与过失”的辨析,呈现审案须“原心定罪”的理念,折射出“明德慎罚”的司法审慎与人本关怀:在严明法度的同时,强调对主观恶性与客观过失作出区分,避免以结果替代判断。书中穿插民俗谚语与诙谐故事,如“风土”“黎庶”的误解引出的笑谈,指向的却是吏治与治理的常识:执法施政离不开对地方风俗、民情与语言语境的理解,法治运行不能脱离社会生活的真实肌理。由此,书中所凸显的“民惟邦本、德主刑辅、隆礼重法”等文化标识,不再停留在概念层面,而在一个个具体场景中变得可见、可感、可讨论。 对策: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关键在于把历史经验转化为当代可理解、可运用的公共表达与制度认知。一是以案例化叙事提升普法穿透力。以具体纠纷为线索,解释规则生成的社会原因与价值取舍,让公众理解“法律为何如此”,增强规则认同。二是以价值阐释回应现实关切。对“亲情与司法”“秩序与宽严”“动机与责任”等长期存在的社会议题,可从传统智慧中提炼可对话的思想资源,促进理性讨论。以春秋“直躬证父”引出的“亲亲相隐”观念为例,其核心不在纵容违法,而在强调法律应当看到人伦情感与举证边界的现实约束;与当代相关制度对近亲属证言义务的限制形成呼应,体现法治对人性的尊重与对程序正义的考量。三是以通俗化语言搭建专业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把制度史、司法理念与文化背景放在可读的叙事结构中呈现,既保持严谨,又不失清晰,有助于形成更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合力。 前景:从更长远看,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表达,将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它不仅能为公众提供理解法律的文化坐标,也能为司法理念、社会治理与法治教育提供历史参照。随着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与普法内容供给优化,更多兼具学理支撑与大众可读性的作品有望进入公共视野,推动“以文化人、以法润心”的传播格局逐步形成。以案例讲制度、以制度讲价值、以价值讲人心的路径,或将成为提升普法质效、凝聚法治共识的重要方式之一。

法治建设需要扎根文化土壤。《法律深处是人心》既开启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宝库,也为现代法治标注了文化坐标。最好的法律,永远是那些既能规范行为、又能温暖人心的规则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