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社会治理格局注入法治的温度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有个老旧社区,住着一对当邻居十几年的老熟人。李姓住户家的水管老化渗水,把隔壁章姓住户家的墙面弄坏了,衣柜也霉了。虽然一开始双方自己修好了,可后来老毛病总犯,谁家赔、赔多少的分歧越来越大。社区调解没起作用,章姓住户就把事情告到了南浔区人民法院,要求赔6700元。案子到了和孚人民法庭,承办的陆文超法官发现,虽然钱不多,但关系到两家以后怎么处。要是简单判个输赢,怕把邻里关系搞僵,社区的气氛也受影响。 法官陆文超一打听发现这事不好办。一方面是老房子的水管真的不行了;另一方面是两家对法律规矩都不是很懂;还有就是平时积累的气不顺。这些事凑一块儿,小矛盾就变成了大麻烦。这种事在老旧小区里挺常见的,法院收的民事案子里,大概有三成都是邻里吵架引起的。要是处理不好,不光让当事人难受,还容易闹信访。 为了破解这个局,和孚人民法庭找来了社区的汤国强书记一起帮忙。大家觉得光靠法官不行,得把专业法律和社区的人脉结合起来。法官陆文超带着汤国强书记去现场查了漏水情况和损失有多大;还找人打听了一下修个房子到底要花多少钱;最后分别跟两家讲道理、讲感情。陆文超用法理给当事人讲清楚了谁该负什么责,汤国强书记则从往后怎么相处的角度劝和两家。 最后双方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解决了,章姓住户同意接受1500元的赔偿。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搞基层治理光靠法院不行,得把法院的劲儿和社区的资源凑一块儿用。以后可以在社区建法律服务站和法官联络点;还可以让网格员也来当调解员;再针对漏水、噪音这些常见问题制定一套标准的调解办法。 这样一来就能把大部分矛盾在打官司前就给解决了。墙上的渗水纠纷反映出的不仅仅是管子烂没烂的问题,更是看咱们基层治理能不能随机应变。从两家吵得不可开交到最后握手言和的变化背后,其实是法官开始上门干活了,也是治理方式变了样。当法官的法槌响起来的声音和社区干部的乡音碰到一块儿的时候,这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具体体现。 这种融入了生活气息的智慧正在给我们的社会治理格局注入法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