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开盒”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本质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发布,进而组织、煽动网民对受害人实施骚扰、侮辱。随着互联网深度融入日常生活,这类犯罪呈现跨地域、隐蔽化、组织化等特征,对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直接威胁。最高检公布的案例显示,2023年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赵某在北京、成某某在广东,伙同境外犯罪分子通过加密通讯工具联络,访问已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并以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他们以某虚拟偶像团体的配音演员及粉丝为目标,非法获取户籍、手机号、行踪轨迹、健康生理等隐私数据,再混合编辑成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的违法内容,在网络频道、群组发布。经查,两名被告人累计非法获取公民信息900余组,发布违法内容600余组,对应的频道成员超过3万人,内容总查看量达1000万余次。
“开盒”看似是信息曝光,实则是以侵害个人信息权、名誉权等为手段的组织化网络暴力。依法严惩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通过源头治理压缩黑灰产空间,通过协同治理提升处置效率,以法治与文明共建守住表达边界。让每个人在网络空间拥有可预期的安全与尊严,是建设清朗网络生态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