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举行"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2025年检察工作情况。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领域持续发力,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数据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对26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人员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对5名外逃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包括3名"红通人员"。
这一成果彰显了我国反腐败斗争一追到底、绝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的坚定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对12名逃匿或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
这一法律程序的运用,有效堵塞了"人死账销""一逃了之"的漏洞,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因犯罪嫌疑人逃匿或死亡而遭受损失,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所得必须追缴的法治原则。
在国际追逃追赃实践中,检察机关通过配合、劝返、遣返、引渡等多种方式,成功将17名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其中,潜逃美国近三十年的"百名红通人员"梁某文被成功劝返回国,成为2025年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的标志性案例。
这充分说明,无论外逃时间多长、藏匿地点多远,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从制度建设层面看,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反跨境腐败立法和特别程序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推进规范对外逃人员作出逮捕决定的衔接机制。
这些举措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和程序规范,有助于提升追逃追赃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腐败分子企图通过外逃逃避法律制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依法行使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申请违法所得没收等职权,检察机关构建起惩治腐败犯罪的严密法网。
分析人士指出,2025年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显著成效,得益于我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网络的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执法合作机制,签署了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国际公约,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法律、外交、经济等多种手段,形成了追逃追赃工作的强大合力。
从长远看,持续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对于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将外逃人员绳之以法,有力震慑了潜在的腐败分子,使其不敢腐、不能腐;另一方面,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国家和人民的经济损失,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从"百名红通"到违法所得没收,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正实现从"抓人"到"断财"的战术升级。
随着特别程序适用常态化与国际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我国反腐败斗争逐步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立体防线。
在全球化背景下,这场跨越国界的正义追击,既彰显法治中国的坚定决心,也为国际反腐败治理贡献东方智慧。